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导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情况,欢迎阅读!

  一、申请办理时间:

  1、11月20起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双休日不办理)

  2、11月26日-28日交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各区县报名点、黄山学院

  三、交验材料:

  1、全部单科合格证(含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上交毕业论文成绩)。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交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教育局证明不再作为依据),方可免试“英语二”。非在职教师应有:“英语二”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英语教育专业除外)。

  4、按有关规定可以顶替、免考的课程成绩应填写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由外省转入的应提供省自考办考籍科出具的《外省学籍归档证明单》。

  6、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审核后退还考生)。

  7、《自考毕业生登记表》(须用黑色墨水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所有合格证按时间倒序装订在一起(最后一次合格证放在最上面),合格证遗失需填写《合格证补办申请单》,由报名点统一上报办理。

  2、《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准考证号码栏须填写:全国统一准考证号(12位)(未换证的考生申请毕业先进行电子摄像获得全国统一新准考证号)。

  3、预计2014年1月中旬领取毕业证书。(考生凭身份证领取)

  五、各区县自考办(学院)于12月6日前将毕业生材料上交至市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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