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黄山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是针对黄山单位社保的办事流程,在企业或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是,单位经办人需及时到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应手续。

办理条件

市本级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增加

必须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变化情况明细表》,需提供以下要件:

①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②劳动合同书;

③复员、转业军人安置通知书;

④新参保人员起薪当月工资证明;

⑤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漏保人员)。

参保人员减少

必须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减少明细表》,提供以下要件:

①经劳动部门审核的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表;

②机关事业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证明;

③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④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除名决定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恢复)

办理程序

①经办人员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明细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等信息,为首次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②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对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又续缴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明细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等信息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对经办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原个人账户记录信息,恢复其个人账户记录。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

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初审;审核人员对经办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通过后办理封存中断缴费人员个人账户,建立标识并按规定计息。

办理地点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屯溪区天都大道市委市政府大楼

电话:0559-2355346

黄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企业:10个工作日

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5个工作日

单位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至25日之前申报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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